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鑒於江蘇省南京市南京祿口國際機場出現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所有在7月14日或之後曾在該機場逗留並在7月21日上午6時後入境的人士需接受14天醫學觀察。此外,在7月14日或之後曾在該機場逗留且已入境人士,健康碼將變為黃碼,需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完成7天內隔日進行一次、連續3次自費核酸檢測。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具以下旅遊史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
- 入境前14 天內曾到過以下地區: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隴川縣;
- 所有在7月14日或之後曾在江蘇省南京市南京祿口國際機場逗留並在7月21日上午6時後入境。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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