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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第二屆部長級會議經貿合作行動綱領(2007年-2009年)


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第二屆部長級會議經貿合作行動綱領(2007年-2009年) 序言 安哥拉共和國、巴西聯邦共和國、佛得角共和國、幾內亞比紹共和國、莫桑比克共和國、葡萄牙共和國和東帝汶民主共和國等葡語國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經貿事務的部長,於2006年9月24日至25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澳門),共同舉行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以下簡稱論壇)第二屆部長級會議。 根據論壇達成的加強、鞏固與深化雙邊協商和經貿合作關係的原則與宗旨,部長們回顧自論壇第一屆部長級會議以來,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關係的發展狀況,積極評價三年來在落實論壇2003年在澳門達成的行動綱領框架內經貿領域所取得的成績; 讚賞並肯定澳門在加強與深化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關係中所發揮的平台作用,感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爲論壇後續行動的開展所給予的大力支持; 相信2003年通過的行動綱領爲落實各項加強和擴大中國與葡語國家合作關係的工作提供了方便; 堅信本行動綱領將進一步促進論壇與會國的相互瞭解與溝通,進一步推動相互間經貿合作和雙向投資,進一步加強澳門作爲中國與葡語國家之間的橋樑作用; 認爲目前論壇與會國各自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各方均應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基礎上,通過確認各自關切的問題並制定相應政策,加強合作,實現共同發展; 各方決心推動和促進論壇與會國間的務實合作夥伴關係,一致同意擴大合作領域,並決定在以下方面採取具體措施落實此行動綱領。 一、政府間合作 1.1 充分肯定高層互訪對相互協商與促進合作的重要性,一致同意,論壇框架內加強中國與葡語國家業已存在的政府間雙邊合作機制,並不斷加以完善,以促進與會國間的高層及高官互訪。 1.2 強調經貿關係是論壇與會國當前交往的核心和基礎,並一致同意推動中國與葡語國家之間雙邊和多邊關係的發展,特別是在促進外來直接投資、旅遊、運輸以及企業間合作等方面。 1.3 注意到政府間合作不僅局限於經貿領域,還可以擴大到各方共同感興趣的其他領域,以及與論壇主要業務互補的相關領域。 二、貿易 2.1 讚賞落實論壇2003年行動綱領方面取得的成效,注意到中國與葡語國家間貿易發展迅速,貿易額逐年增加。認爲雙方貿易仍具有很大潛力,進一步擴大相互間貿易符合各方需要,一致同意採取積極措施推動中國與葡語國家間相互貿易,力爭到2009年使雙邊貿易額達到450-500億美元,尤其增加葡語國家對中國市場的出口額。 2.2 按照論壇與會國履行的國際承諾,積極倡導和推動自由貿易,鼓勵採取有利於擴大中國與葡語國家貿易額的措施。 2.3 按照2003年10月簽署的《貿易促進機構或商會間合作協議》,加強合作,推動建立定期協商機制,相互及時提供有關貿易和商品需求的訊息,以擴大中國與葡語國家的貿易。 三、投資與企業間合作 3.1 認識到投資在與會國經貿關係中的重要性,一致同意採取積極措施,推動中國與葡語國家間的直接投資,尤其是中國對葡語國家的直接投資。計劃2007-2009三年內使中國和葡語國家雙向投資額至少翻一番。 3.2 爲鼓勵吸引投資,同意宣傳並介紹各與會國現行的各種投資的法律法規。鼓勵在論壇與會國間商簽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 3.3 同意在論壇常設秘書處協調下,由各與會國成立一個投資工作小組,推動落實與會國的雙邊和多邊投資項目。 3.4 同意繼續公佈有關貿易和商機的信息,辦好每年輪流在論壇與會國舉辦的中國與葡語國家貿易展覽會,鼓勵企業互訪並參加在與會國舉行的其他展覽會、博覽會和貿易洽談會。 3.5 同意支持論壇與會國企業在各種經濟活動領域內的合作,如基礎設施建設、交通、信息通訊、能源、農業及自然資源開發和利用等。 3.6同意相互通報並更新與企業相關的市場開放程度和開放領域,發佈有利於企業活動的法律和財政保障政策。 四、農業與漁業合作 4.1 認識到農業與漁業的發展對消除貧困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國與葡語國家在農業與漁業合作方面有着巨大的潛力,重申願意採取具體措施以推動該領域的合作。 4.2 重申促進在農業與漁業等領域進行合作的必要性,優先進行人員交流與培訓,研究並制訂中國與葡語國家農業與漁業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合作,鼓勵和支持企業參與農漁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種植、養殖技術推廣、農機生産、農產品及食品加工業。 五、基礎設施建設合作 5.1承認部分論壇與會國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處於技術發展的過渡期,並具有一定設備製造能力。重申願意推動與會國以雙邊和多邊的方式積極參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5.2 重申必須在承包工程管理方面,加強技術和經驗交流,推動有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信息交流。 5.3 鼓勵中國、葡語國家企業探討通過規劃、設計、諮詢、設備供貨、工程建設和運營等多種形式開展基礎設施建設的合作,尋找並確認相應的融資方式,並爲雙方企業提供必要的便利。 六、自然資源合作 考慮到自然資源對與會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重申必須按照“互利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繼續推動各項工作,採取形式多樣的合作方式,加強在自然資源開發和利用中的合作。 七、人力資源合作 7.1 同意人力資源發展和創造當地就業對與會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注意到論壇2003年部長級會議後,中國加大了對葡語國家人力資源開發合作的力度。 7.2 重申必須繼續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按照各與會國自身的特點,加大協調力度,制定人力資源培訓計劃,確定優先培訓領域和培訓人數。 7.3同意根據論壇各與會國的潛力,加強協調合作,通過確定培訓項目,擴大培訓範圍與領域,推進授課人員的國際化以及增加受訓人數,進一步促進各與會國在人力資源領域的合作;同意以多邊合作爲基礎,推動研究成立論壇培訓中心的可行性,在貿易、旅遊、酒店管理和經濟合作等方面培養各類人才。 7.4 爲便於培訓進一步擴大經貿合作所必需的各類幹部人才,強調論壇必須採取積極措施,在設備、師資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在與會國內推廣漢語和葡萄牙語的教學活動。 7.5 讚賞中國願在中葡論壇行動框架內,加強與葡語國家在高等教育領域的合作,如2007-2009年舉辦本科及研究生課程,增加獎學金名額等。 7.6 讚賞中方願意在中葡論壇行動框架內,擴大對發展中葡語國家的人員培訓,中方將根據發展中葡語國家的需要以及在該領域舉辦活動的情況,舉辦有針對性的培訓班,爭取在2007-2009三年內爲發展中葡語國家培訓官員及各類技術人員900人。 7.7 讚賞中方提出在中葡論壇行動框架下,在未來三年內幫助亞非葡語國家修建一定數量的鄉村小學,並向這些國家派遣青年志願者,從事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活動。 八、合作發展 8.1 讚賞論壇與會國支持開展有利於亞非葡語國家發展的合作,這一合作應體現於2007-2009未來三年中葡論壇框架內的具體行動中。 8.2 讚賞中國和葡萄牙決定在雙邊框架內,向非亞葡語國家分別提供8億元人民幣的優惠貸款和不少於1億歐元的信貸, 按照這些國家減少貧窮的發展戰略, 資助公共投資優先計劃。 8.3 注意到巴西等國已在雙邊框架內,免除非洲一些葡語國家的債務,其中,巴西共免債4.71億美元。 8.4 對中國決定免除向參加論壇的重債葡語國家提供的2004年底對華到期未還的政府無息貸款債務表示讚賞。 8.5 讚賞中方願繼續提供無償援助,用於雙方商定的專案。 九、新領域合作 9.1 考慮到論壇在加強與會國雙邊和多邊合作關係中的作用不斷加強,爲有利於實施相關的經貿活動,一致同意中國和葡語國家在以下領域開展工作: 9.2 同意推動與會國金融機構共同努力,在多邊框架內尋求並確定共同感興趣項目的資金來源,研究成立論壇金融合作機制的可行性。 9.3 鼓勵中國與葡語國家間的旅遊合作,推動旅遊從業機構和人員的交流,促進完善旅遊基礎設施及推廣介紹各自旅遊産品。中方將積極推動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將葡語國家列爲中國公民組團出國旅遊目的地。 9.4 爲在中國與葡語國家間建立一個物流網,啓動在運輸領域的合作。推動各國有關部門探討開通空中及海上直航的可能性,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間的旅遊和貿易往來。 9.5 充分利用現有雙邊和多邊合作機制,尤其是中國和葡語國家醫藥行業的相關機制,擴大公共衛生領域的合作,通過簽署議定書,努力在防治瘧疾、艾滋病、結核和其他傳染性疾病方面制訂各種國有和私有合作方案。在此,積極讚賞中方提議研究並落實在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設立一所瘧疾防治示範中心。 9.6 推動科技領域的合作,鼓勵論壇與會國增加科技交流,其中包括技術轉讓和科技培訓。 9.7 在廣播電視領域開展合作,通過節目製作,人員、技術交流和培訓,增進相互瞭解和經驗共享:通過廣播電視的新聞報道,客觀介紹對方國情況。 9.8 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間的文化交流,優化在文化領域現有的合作項目,交流經驗,加深論壇與會國政府和企業的相互瞭解,並爲其交往提供便利。 十、澳門平台作用 10.1重申澳門應繼續積極發揮其平台作用,以加強中國和葡語國家經貿合作關係。爲此,澳門將繼續開展各項業務,鞏固並加深相互瞭解,在與會國政府和企業間建立多種合作夥伴關係。 10.2強調必須積極推動澳門企業、中國內地及葡語國家企業,在貿易、運輸、投資、農業與漁業合作、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衛生和通訊等領域,共同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 10.3同意繼續鼓勵和促進澳門致力於參與並擴大對葡語國家人員的培訓,協助論壇舉辦人員培訓活動,如語言、貿易、旅遊、金融和工商行政管理等。 十一、後續機制 11.1積極評價設在澳門的論壇常設秘書處在落實2003年經貿合作行動綱領以及爲實施與會國所制定的項目而提供的後勤和財政保障中所發揮的作用,重申必須繼續推進這一包括相關聯絡員網絡的協調機制。 11.2同意必須完善論壇常設秘書處的組織機構與職能,以便做好第二屆部長級會議的各項行動。 十二、下一屆部長級會議 同意2009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召開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第三屆部長級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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