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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兩法案和一法規


行政會完成討論兩個法律草案及一個行政法規,包括建議修改第25/96/M號法令相關條文,增加編制外散位制度之工人及助理員因死亡而獲發金錢補償的規定。 行政會發言人唐志堅今(25)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第25/96/M號法令原本只規定編制外散位制度之工人及助理員因年齡限制、喪失工作能力或其散位合同不獲續期,而終止向公共行政當局提供服務時,可獲金錢補償;該法律草案建議增加上述人員因死亡而獲發金錢補償的規定,並將補償計入其遺產中;法案亦建議修改有關法律生效的條文,即於公佈後翌日生效,效力追溯至2007年1月1日。 另一個法律草案為修改第40/95/M號法令,即有關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之彌補之法律制度。唐志堅表示,考慮到生活水平上升、薪酬水平及通貨膨脹的因素,當局認為相關的賠償限額有需要提升;因此,法律草案建議修改相關條文,因應社會發展及通脹率,經勞工事務局和金融管理局給予意見後,有關的賠償限額得以行政長官命令作出調整。 行政會亦討論了有關2008年至2019年,發行一系列全新農曆年紀念幣的行政法規;紀念幣分為三種,即面額250澳門元的金幣、面額分別為100和20澳門元的兩種銀幣,每年發行各3000、500、6000枚,紀念幣正面為生肖圖案,背面為本澳世遺景點。紀念幣供公眾認購,售價由金融管理局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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