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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研討會


《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將於今年十月十七日起實施,取代原有的《違法青少年司法管轄範圍內的教育制度》。新制度中,引入多項以社區感化為本的跟進措施,讓違法青少年藉著提供無償的社會服務工作的機會,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改過自新,重新融入社會。 在新制度即將實施之際,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研討會,讓法律界人士及從事相關工作的特區政府工作人員加深對新制度的認識和瞭解,為配合新法律的正式實施做好充分的準備。 《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研討會於十月十二日下午五時至七時在法律改革辦公室演講廳舉行,邀請檢察院的陳美芬檢察官、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員恩里克斯(Manuel Leal-Henriques)先生、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司馬良(António Correira Marques da Silva)先生擔任主講嘉賓。 在研討會上,司馬良(António Correira Marques da Silva)先生介紹《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的起草、立法理念、適用範圍,以及從不同角度分析新制度各方面的革新措施。另一名主講者陳美芬檢察官,將新制度結合刑法的相關條文進行分析,並就年滿十二歲、但尚未滿十六歲時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作出被法律定為犯罪或輕微違反的事實的青少年,是否展開司法程序進行講解。主講者恩里克斯(Manuel Leal-Henriques)先生對新制度中的一些規定進行分析,與參加者分享他的看法。 上述講座的對象為司法官、司法官培訓課程實習員、律師及實習律師、公共行政部門的法律人員、法務局社會重返廳及少年感化院人員以及從事相關工作的公務人員,參加人數約150人。講座設中葡雙語同聲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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