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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門按需求招聘醫生


衛生局表示,當局除透過開考全科實習醫生及專科實習醫生外,亦會根據服務的需求量或發展所需,招聘合適數量的醫生。 衛生局局長瞿國英回覆立法議員高天賜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對於醫科畢業生就業問題,各地區均採取不同之解決方法。 他表示,當局會根據服務的需求量或發展所需,招聘合適數量的醫生。此外,非政府醫療機構亦會發展醫療衛生護理,從而吸納一定數量的中醫及西醫。衛生局亦會透過資助非牟利機構,幫助其發展,並資助社團進行培訓工作。 他指出,衛生局支持其他政府部門或私人機構舉辦升學講座,並會派出代表與出席人士分享經驗。當局亦會透過不同渠道,向公眾發放現時本澳醫生的數目,讓學生在選讀科目時能作參考之用。 另外,瞿國英指,現時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專業人士及衛生護理服務場所,受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所規範。 根據現行的執照發出制度,申請以個人制度從事衛生護理服務的專業人士,可申報在私立醫院、護老院、綜合診所等機構內執業或自設醫務所。如申請人選擇自設醫務所,則使用單位的選址,須按照十二月十七日第6/99/M號法律之規定,符合使用准照所載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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