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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措施強化本澳復康服務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關注復康服務的發展需求,透過系列工作完善復康政策,包括提高復康服務質素、協助殘疾人士就業及融入社會、經濟援助、增建無障礙設施及相關院舍等。 就立法議員吳國昌有關政府復康政策的書面質詢,經徵詢民政總署及社會工作局的意見,陳麗敏回覆指出,特區政府已就顧問機構提出的意見,對本澳復康政策跟進了系列措施。她表示,特區政府認同應消除對殘疾之歧視,故持續與非政府機構合作,透過各種活動和資助計劃,宣傳平等及社會共融的積極訊息。 復康工作方面,2005年底成立的復康服務綜合評估中心,除進一步開展復康服務的統一評估及中央輪候機制外,亦正設置殘疾人士評估數據資料庫和復康服務單位運作情況的資訊系統,以加強服務的策劃、協調與轉介功能。 同時,衛生局與非政府機構合作,設立復康中心及透過黑沙環衛生中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物理及職業治療等復康服務;政府也透過多項計劃,逐步提高相關機構對殘疾人士服務的質素和能力,其中社工局亦已資助多所復康及長者服務單位聘用專業復康治療師和配置相關設備,並在部分復康服務單位引入暫居宿位及家長資源服務,提高家長對照顧殘疾人士的能力與壓力調適。 當局也持續加強在職工作人員的培訓,並在2006/2007年的大專助學金提供修讀該些專業領域的特別助學金,促進復康人才的培育。 協助殘疾人士就業方面,多個政府部門合作,促進殘疾人士就業的服務協作,社工局復康服務處亦增加人力資源,加強對機構服務的支援、指導及協調。藉著推行多項推動殘疾人士職業復康的計劃,增強殘疾人士就業的能力及受僱機會,加強僱主對殘疾人士的認識及信心,同時深入研究設立自願參與“預留職位招聘殘障人士計劃”。 立法方面,特區政府正檢討社會設施牌照制度(包括訂立殘疾人士住宿設施與日間中心准照規範的補充法例)及社會保障制度的法規,以及適時研究進行消除交通障礙及殘疾歧視的立法工作。 在援助弱勢殘疾人士方面,透過弱勢家庭特別補助計劃,為殘疾人士的受助家庭額外發放殘疾補助,紓解他們的生活壓力,並推動家居照顧及社區支援服務為殘疾人士家庭予以適當支援。 民署在新公共設施建設時已考慮到殘障人士的需要,採用消除障礙的輔助設計,為他們融入社群建造更佳的環境。同時,在重整道路時降低斑馬線及步行線出入位置之水平,以適合輪椅通過,以及自去年開始逐步修改尚未有消除障礙設計的舊式行人道。 特區政府向來重視對殘疾人士的社區支援及院舍照顧的發展需要,並將之恆常納入設施建設和服務發展的整體規劃中,為增加宿位供有需要的殘疾人士使用,一所可容納120名殘疾人士的院舍將在明年落成,並計劃在未來數年再興建不少於兩間的同類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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