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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文化社團活動資助接受申請


文化局2008年度文化社團活動資助將於10月10至13日接受申請。凡已在政府部門註冊登記的非牟利文化社團,有計劃於2008年度舉辦文化活動的社團可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及《2008年度計劃資助申請須知》等有關文件,可到文化局網頁下載www.icm.gov.mo/association。 文化局每年對本澳的文化社團提供資助,鼓勵及支持民間團體展開藝術及文化活動,近年在文學、視覺藝術、音樂、舞蹈、戲劇、粵劇曲藝、學術研究等方面都有顯著的發展。通過發揚文化團體的積極性及民間組織的集體智慧,一方面推動澳門文化事業的蓬勃發展,另一方面使澳門居民的文化生活日益多姿多彩,提昇本澳的文化城市形象。 有意申請資助的文化社團,可參考《2008年度計劃資助申請須知》,以便更快捷有效地填妥申請表。為更有效地運用資助預算,具備以下條件的計劃將可獲優先考慮及重點資助:鼓勵本地文化藝術創作、開展有創意和具開拓性的文化藝術活動;普及藝術教育、開展多樣性及深入社區的巡迴式藝術教育活動;鼓勵及開展澳門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及澳門歷史的研究;推廣澳門文化遺產及文物知識、加強文化遺產的保護及教育工作、增強社會各界對保護文化遺產的關注及支持;促進澳門中西文化均衡及和諧發展、提昇澳門的文化城市形象、進一步提高本地市民文化藝術水平;以及實行演出售票制,培養及推動澳門文化消費市場者。 是次資助將審核活動計劃的內容、可行性及有關團體過往舉辦同類活動的組織能力及所取得的成績;對於素質差的活動將不再給予資助;素質良好的保持資助;素質高、規模大的活動則會適當提高資助金額。 申請日期由10月10日至13日,每日下午1時至7時,申請者需將表格及有關資料一併遞交至塔石藝文館(荷蘭園大馬路95號,電話28522003)。如逾期遞交、欠缺資料或未能於截止日期前補交有關文件者,申請將不予受理。查詢可致電3996626與文化活動廳何小姐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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