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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駕駛車輛租賃業務修改草案月底結束諮詢


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就自行駕駛車輛租賃業務法令修改草案進行的公眾諮詢,至本年9月30日結束,旅遊局呼龥相關行業和組織以及全澳市民發表意見及建議。 為配合旅遊業的發展和車輛租賃業務的市場需要,旅遊局對第52/84/M號法令(自行駕駛車輛租賃業務)作出相應修改。今次修改主要是簡化行業的制度,力求令制度更具彈性和更清晰,有助車輛租賃行業的發展,鞏固旅遊業的各類業務。草案又包括設立一個簡單的發牌制度。 旅遊局已致函四十六個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二十六個專業團體、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全體會員及租車公司,要求對草案提出意見及建議。 旅遊局把草案上載於澳門旅遊業界網站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cn/index.php
進行公眾諮詢,市民可以瀏覽上述網站細閱草案內容或下載文稿,並可在網上發表意見;同時,市民可前往本局設於宋玉生廣場335至341號獲多利中心12樓的發出執照暨稽查廳接待櫃枱或議事亭前地利斯大廈的澳門商務旅遊中心索取草案文本。 市民可將意見及建議交到宋玉生廣場335至341號獲多利中心12樓的發出執照暨稽查廳接待櫃枱或致函、電郵或傳真至本局。傳真號碼:2833 0518 ,電郵地址:consulta@macautouris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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