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就立法議員有關社會房屋、節約能源及機場乘客服務費的書面質詢予以回覆。 房屋局局長鄭國明回覆議員關翠杏的質詢時表示,根據建設發展辦公室資料,望廈第一期社會房屋工程之修訂方案為計劃興建34層樓宇,高度少於100米,共提供588個單位,初步造價約澳門幣2.8億元,以二房一廳單位為例,每個單位造價約29萬元。但基於工程方案仍待最後落實,故未來實際造價將根據屆時具體情況調整。 在嚴格控制社屋公共資源的運用上,當局對設計階段初期的方案嚴格把關,根據房屋局制定之《社會房屋建造指引》單位面積要求,控制各種戶型單位之面積在合理範圍內,並須參考“指引”的要求,採用經濟合理、安全耐用的材料及建造方法。樓宇建造方面,通過公開招標選用符合市場合理價格水平之承建商,並嚴格監控施工過程,保證樓宇質量,減少日後樓宇維修保養所需之費用。在社屋管理上,將加強有關規限,透過法例修改將要求承租戶於一定期限內遞交資料,如無理延誤或不提交資料會被解除租賃合同。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山禮度回覆議員陳明金的質詢時指出,該辦自2005年成立後,開始對能源領域進行一系列的規劃和研究,其中,節約能源被列作一項持續和長遠的能源政策及目標。 他表示,考慮到公務員應該帶頭樹立節能的榜樣,政府在2006年開始籌備推行公共部門的節能計劃並分階段進行,今年6月剛啟動了專項協議計劃。推行節能計劃旨在建立公共部門內的節能文化,更重要的是,計劃擬通過收集各功能部門的用能數據,建立能耗數據庫,從而進行能源管理和持續跟進。長遠而言,政府希望研究建立能源審核制度,進一步完善能耗標準。 根據統計數據,由2004年至2006年,以及2007年第一季度,全澳總體耗電量及公共部門用電量均有同比增幅;其中,公共部門用電量佔全澳總體耗電量依次為8.9%、9.3%、8.7%和7.8%。數據顯示經濟增長與能耗呈正比例,沒有明顯脫軌的跡象。本澳自2004年開始,陸續興建及啟用一系列的大型基礎項目,包括體育設施、廣場及其他項目等,部分設施相繼對外開放予公眾使用。政府將繼續留意電能消耗情況的變動,希望通過加大力度宣傳推廣節能文化,透過公共部門節能計劃逐步推進節能工作。 就陳明金的另一份質詢,民航局局長陳穎雄在回覆中提及,澳門國際機場自1995年開始營運至2004年的9年間未有調整所徵的費用。對於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於2004年提出修改澳門國際機場應繳費用的建議,特區政府參照國際民航組織對機場收費所訂的政策,基於用者付款原則,以及考慮到機場業務固有費用乃機場專營公司一項重要營運收入來源,保障該公司營運及再投資所需,特區政府批准了有關建議,並頒佈第36/2004號行政命令。為保持澳門國際機場中轉地位的優勢,該行政命令亦訂明過境乘客可獲減收乘客服務費,費用為澳門幣40元(直接過境乘客則繼續獲豁免),比離境乘客的費用低於百分之五十。 他指出,該行政命令生效至今,澳門國際機場的台灣過境乘客人數並未因增收乘客服務費而下降;相反,無論以本地或台灣空運企業運載量計算,客運量每年均保持上升。 為創造更佳的營運條件,特區政府繼續督促機場專營公司定期檢討各項收費,配合澳門城市定位的發展策略及因應市場變化作調整,以保持澳門國際機場的競爭優勢。同時,機場專營公司與澳門空運業界將舉行會議商討現行的收費制度,日後將向當局提交修改建議。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
編號390/III/ 2007、312/III/ 2007、330/III/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