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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黑工行動程序嚴謹保密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在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書面質詢時表示,行政當局在打擊黑工行動的整個程序中,每一個步驟均採取相當嚴謹的保密措施,以防止消息外洩。 陳麗敏透露,在2006年首5個月,治安警察局與勞工事務局,以及與政府其他部門共對 506間場所進行巡查,行動中查獲非法工作者368人,在許可地點以外工作的外地僱員17人,移交檢察院的被拘者則有148人。 她在解釋行動流程時表示:「現時勞工事務局特別指派了一名人員負責處理市民作出的所有黑工舉報,舉報資料在整理後會交予一名主管,而該名主管會將每一宗舉報的資料獨立放入一個密閉信封內。在每次進行打黑行動時,該名主管才會將多個載有舉報資料的密閉信封交予負責帶領勞工事務局人員打黑的督察,而該名督察與治安警察局的一名負責人會在行動前才一同在多個密閉信封中抽出兩至三個,並根據信封內所載的資料進行打黑,而基層警員和稽查人員要在行動出發之前才被告之將執行搜查的地點」。 陳麗敏重申,沒有人可以預先知道行動的目的地。同時,每次行動之後治安警察局都會透過每日的新聞發佈例會向傳媒公佈有關行動之結果。 她補充,除了打擊非法工作外,勞工事務局過去亦會對建築工地進行工作意外的調查或監察遵守職安健法規的情況。為配合相關的工作,某些情況下,勞工事務局會在巡查前預先知會地盤或其負責人。因此,不排除聘有黑工的僱主為了避免被查處而會安排非法工作者先行迴避,從而導致地盤工友或一些市民誤會,以為僱主能夠事先獲得打擊黑工的消息。為此,除個別必須作預先通知的情況外,該局在進行上述工作前,已不再作預先知會,希望減少工友的誤會。 陳麗敏強調,如果有公務人員洩露打擊黑工行動的情報,將構成違反公務人員的保密義務,是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特區政府一定會嚴肅處理。一經查證屬實,有關人員不僅會受到紀律處分,並且須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 她表示,特區政府現正重新制訂《打擊非法工作的一般制度》法律,將會透過加大罰則和覆蓋範圍,進一步打擊非法工作。新的打黑法規已在6月初完成收集勞資雙方及社會各界意見,現在正進行整理中,待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後,將會提交行政會和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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