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運輸局強調,行政當局按照法定程序審批及落實興建第四屆東亞運動會各項體育基建設施,並嚴格以善用公帑、保證質量及按需要施行的原則執行工程。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回覆議員梁玉華的書面質詢時指出,第四屆東亞運動會各場館的建設具有時效性,政府只能夠在各場館及配套設施整體規劃及圖則設計稍欠完備資料作參考的情況下,因應圖則的內容和進度分階段推進,爭取在符合舉行第四屆東亞運動會的要求及需要下如期落成。 回覆重申,由籌備以至建設東亞運會各場館及配套設施的過程中,基於時間緊迫性以及澳門欠缺興建同類比賽場地的相關經驗,致圖則設計以至施工過程中出現考慮不足之處;但一如其他公共工程,政府在過程中都以公帑善用、先後緩急,按部就班的準則進行。同時,政府是依據法定準則,嚴格控制同一合同範圍內的增加工程的累計金額。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編號 574/III/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