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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快訊(7月14日或之後曾去過南京祿口機場並已入境的任何人士,須立即接受醫學觀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南京祿口機場相關新冠病毒疫情的最新發展,7月14日或之後曾去過南京祿口機場並已入境的任何人士,須立即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南京祿口機場後14 天。符合上述情況的人士,須戴上口罩並帶備曾在南京祿口機場活動的記錄如機票等,在7月26日23時前到達氹仔客運碼頭報到,以便安排醫學觀察;協調中心也會安排其家人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倘若是在7月21日早上6時前入境本澳,相關人士會被要求進行3次病毒核酸檢測;倘若是在7月21日早上6時後入境本澳,相關人士需進行醫學觀察。有關上述被要求接受醫學觀察人士的醫學觀察酒店費用,非澳門居民須支付相關費用,而在7月21日6時之前入境的本澳居民毋須支付費用,非澳門居民則須根據醫學觀察酒店費用的規定支付費用或申請豁免費用。

當局根據相關人士的健康碼申請及航班乘客資料,初步估計涉及100多名人士,將根據名單安排有關人士進行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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