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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基金貨款不日發放


政府為推動和扶助本澳漁業發展而成立的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自開始接受申請以來,反應熱烈,已收到63宗申請個案,涉及漁船51艘,超過在澳門登記漁船數量的百分之四十。基金的評審委員會及行政管理委員會已逐一對申請個案進行了仔細嚴謹的評審和批核工作,首批18宗申請個案將獲批准,有關貸款將於不日發放,批出總金額超過500萬。 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自4月30日起開始接受申請以來,陸續收到船東及漁民的貸款申請,休漁期間大部份漁船回澳錨泊,申請數字隨著休漁期的開始而增加。截至7月2日止共收到63宗申請,包括24宗木質漁船及39宗鋼質漁船。申請貸款金額方面,其中12宗的申請金額不超過5萬元,10宗介乎10至20萬,12宗介乎20至30萬,4宗介乎30至40萬,25宗介乎40至50萬。 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之評審及批核工作由基金的評審委員會和行政管理委員會負責,自5月開始收到申請個案後,兩個委員會定期開會就有關申請展開評審工作,並就評審的標準和批給的方式與漁業界進行充分溝通,希望在符合法規規定的前提下盡量回應漁民的需要。目前已經有18宗申請通過行政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每宗申請獲批款項介乎二十餘至三十餘萬,總批出金額超過500萬。港務局將於日內通知有關申請人辦理相關貸款手續及收取款項。 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的評審委員會及行政管理委員會將繼續對其他申請個案進行審批工作,預計7月中可審批完成目前已收到的所有申請個案。有意貸款又尚未提出申請之人士,應盡速到港務局申請,以便能夠在休漁期結束前獲得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