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對現有監管旅行社及導遊從業員法規作出了新修訂,而有關修訂已於本年一月生效。此法規加強了對旅行社及導遊從業員從事非法行為的處罰,亦為旅遊業增添了接送員這一項新工種,同時亦增加對導遊職業的規範。 根據上述法規原文,所有持牌導遊必須每三年參加一次由旅遊學院開辦的導遊更新知識研討會,方可辦理牌照續期。目的是為了促使他們定期吸收有關旅遊、文化及經濟範疇的新知識,保持導遊的專業質素及維護澳門作為旅遊城市的形象。為了更有效達到此目的,除參加研討會外,新修訂的法規還要求導遊接受相關考核。 旅遊學院於本年4月26日及27日舉辦了新修訂法規生效後的第一次導遊更新知識研討會。旅遊學院共開設了六個組別,參加人數達206人,當中189人操中文、6人操英語、4人操日語、6人操韓語及1人操泰語。在得旅遊局及文化局的大力支持下,是次研討會分為三部份,主題為澳門旅遊發展政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澳門申報2005年世界文化遺產及澳門資料更新。參加者可於研討會後選擇立刻或一星期後進行考核。考核由選擇題組成,範圍圍繞研討會中所講述的三個主題。 考核結果顯示所有參加者均獲良好成績。下一期導遊更新知識研討會將於今年九月進行。 除了提升導遊的整體素質,旅遊學院現正籌備編寫不同語種的教學材料。最近旅遊學院與旅遊局駐日本代表合作製作一套介紹澳門旅遊資料的日語光碟,旅遊學院提供旅遊景點資料稿,以作支援。此套光碟將給予所有自由來澳的日本旅客。此外,旅遊學院亦致力製作其他影音教材,以應用於導遊課程中,或給予自由行旅客作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