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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與香港簽署移交被判刑人安排


保安司司長張國華今日(五月二十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區)政府,與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的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在香港簽署了《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 保安司司長張國華在簽署儀式上致詞表示,對於見證及簽署這份《安排》感到欣慰,這是兩地政府委派的專家小組及所有人員積極投入和主動配合,經過3年多的不斷努力而達成的。他並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尤其是保安局一直以來的傾力合作及支持表示感謝。 張國華指出,澳門與香港簽署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順應了社會的發展和現實的需要,是兩個特區間一項重要的刑事司法合作項目。當今,將被判刑人士送回原居地服刑的安排,已成為一項受到國際或區際間廣泛及極力推動的刑事和監獄政策,因為不僅有利於他們適應其生活環境,獲得家人及社會的關懷,盡快改過自新,而且亦有利於他們重返社會。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亦在致詞中指出,把被判刑人士送回原居地服刑,讓他們回到沒有語言和文化障礙的環境;而親友又能定期探望他們,有助他們改過自新。 目前,在澳門監獄服刑的香港特區居民共有84人;而在香港服刑的澳門特區居民則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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