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今(二十五)日舉行首次會議,初步決定率先開展三大工作項目。 法諮會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會後表示,法諮會委員是本澳法律界的專業人士,了解社會發展需要,積極就法律改革工作提出意見,並決定先就「商法典」、「道路法典」和公務員公積金制度進行研究,訂出諮詢形式、方法及時間表。 陳麗敏指出,由於「商法典」和「道路法典」涉及範圍廣泛,各委員將研究從何著手開展兩大法典的法律改革工作,並在下次會議提出和討論。她補充,上述三個項目將以專題小組形式,分別開展工作。 被問及以個人勞動合同形式聘用的人員加薪問題時,陳麗敏回應,經行政當局建議並獲行政長官同意,調整公務員薪俸方案適用於所有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包括以個人勞動合同形式聘用的人員,並一律追溯至本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