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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諮會今舉行首次會議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下稱“法諮會”)於今(25日)天下午四時三十分在特區政府總部舉行了首次會議,由主席行政法務司陳麗敏司長主持,全體委員均出席了會議,並就相關內容進行了討論。 會議一般性討論了“法諮會”的內部規章,該規章主要按第5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內容,尤以就如何徵詢公眾或相關業界意見的方式和研究項目等,對“法諮會”的職責、組織、運作等方面作出規範。此外,該規章並訂定了主席、副主席的職權、成員的權利和義務、會議的召集等相關方面的安排。規章亦對“法諮會”專題研究小組的設立、運作等作了規範,包括“法諮會”成員可向主席建議就特定事項設立研究小組,該等小組除“法諮會”的成員外,還可邀請其他專家及專業人士參與;“法諮會”任何成員及秘書長得以非有關小組成員的身份列席會議,而兩個或以上的研究小組亦可根據需要聯合舉行會議,共同探討相關的事宜;研究小組須以科學性、專業性及客觀的原則進行特定的研究工作,並應於指定的期限內提交相關的報告書。該內部規章同時訂定,如有需要或於適當時,“法諮會”可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內或以外的其他實體訂定合作協議。 各與會成員圍繞如何開展好“法諮會”的工作提出了各自的意見和建議,並就如何加強與社會各界的溝通,積極聽取和收集對法律改革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熱烈的討論,為“法諮會”日後更好地開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意見基礎。此外,會議亦充分聽取了各成員對法律改革辦公室(下稱“法改辦”)初步工作計劃的意見。會議還對如何發揮“法諮會”的功能,加強與“法改辦”及所有其他從事法律工作的政府部門的相互配合、相互促進的工作關係進行了交流探討。 出席今天會議的“法諮會”成員還包括副主席艾維斯、駱偉建,委員朱琳琳、張永春、沈偉強、陶智豪、許昌、馮瑞棠、楊允中、劉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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