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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施政和發展須以基本法為依據


行政長官何厚鏵今(二十二)日強調,「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法律體現,澳門特區的施政和發展務必要以基本法為根本依據。 他進一步指出,「依法」首先就要依照「基本法」。特區政府各級官員和全體公務人員必須掌握基本法的含義,並以此作為制定和執行政策的準則。還要創設條件,讓居民逐步提升對基本法的認識,履行基本法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配合和監督政府施政。 何厚鏵上午出席了 「依法治澳經驗與前瞻」學術研討會,並在會上致辭。他指出,堅持「一國兩制」、實現依法治澳,首先就要正確認識「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一國」是「兩制」的前提。澳門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之下,高度自治則源自於中央的授權。因此,只有堅持「一國 」,「兩制」才能共存共榮;只有堅持「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才有存在和發展的可能。 他強調,推進依法治澳,既要處理好行政與立法、司法的關係,也要處理好政府和民間的互動合作關係,因為有效調動和發揮民間的積極性,將直接影響特區政府的施政水平。 他表示,特區政府將繼續秉持「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並以民主開放的態度,認真聽取民意,吸收民間智慧;政府各項政策的落實,也將同樣爭取民間的關注和參與,只要政府和民間的互動能朝著共同的奮鬥目標,共同全力參與優質社會的建設,本澳社會將有更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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