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二零零四年全年所訂立的不動產買賣及按揭貸款契約共 20 568 宗,較二零零三年上升 33.8%;而訂定契約所涉及的金額合共 281.3億元,較二零零三年上升 95.9%。 二零零四年第四季所訂立的不動產買賣及按揭貸款契約共 5 545 宗,較二零零三年同期增加 17.8%;而訂立契約所涉及的金額合共 49.0 億元,較二零零三年同期增加 0.9%;與二零零四年第三季比較,所訂立的契約宗數增加2.0%,而涉及的金額則下跌 64.3%。 二零零四年全年所訂立的不動產買賣契約為 18 623 宗,而金額為 139.9 億元,較二零零三年分別上升 29.3% 及 61.6%。 二零零四年第四季共訂立不動產買賣契約 4 973 宗,當中涉及不動產買賣的單位數目共 6 992 個,而金額則達 37.4 億元,與二零零三年同期的單位數目及金額比較,分別增加 11.1% 及 49.4%;若與二零零四年第三季比較,則分別上升 2.0% 及 1.3%。 作為住宅用途的不動產買賣,在二零零四年第四季的買賣單位數目中仍然佔有最大的比重,為 56.9%。 根據立契資料統計,二零零四年全年按揭貸款總額為 190.5億元,較二零零三年全年上升127.8%。 二零零四年第四季,不動產按揭貸款總金額達 25.7億元,其中用作不動產買賣的按揭貸款金額為14.0億元,佔 54.7%;而不涉及買賣的按揭貸款金額則達 11.6 億元。與二零零三年同期比較,不動產按揭貸款總金額減少 14.0%,而涉及買賣的按揭金額則上升 122.5%;若與二零零四年第三季比較,上述兩項指標分別下跌 77.5% 及上升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