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塞渠滲漏屬於長期困擾居民的家居環境問題之一。為了落實推行“鼓勵樓宇維修”的施政方針,政府決定在繼續加強向居民宣傳推廣樓宇維修意義的同時,計劃透過跨部門合作,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民政總署、衛生局、法務局及房屋局組成“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由房屋局統籌,採取“一站式”方式接受及處理居民的投訴,透過技術、法律以及睦鄰關係等方面協助居民,務求以簡明快捷的處理方法解決樓宇滲漏水的問題。“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將於2009年1月進行試驗運作,並預計於2月1日正式投入運作。 “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之職能主要是協調處理住宅及商住樓宇的供/排水系統淤塞及漏水問題。中心將設立於房屋局,並由專責小組負責跟進及處理有關工作。當小組接收有關投訴個案後,將根據投訴個案的情況作立案及分類處理,首先會到現場作初步的了解、協調及根據衛生局之指引對個案作評估分類的工作,並按風險程度分為高、中、低級別三類,經分類後的個案將按風險高低,聯合其他政府部門合作跟進及處理,透過技術界定,協助投訴人尋找滲漏水之源頭,並作出相應協調及透過其他法律賦予之條件輔助,促使有關單位責任人作出必要之維修。 在處理樓宇滲漏水個案時,當斷定滲漏水之源頭為樓宇共同部分時,房屋局會作出適當之協調,包括張貼通告呼籲樓宇小業主正視問題及督促其履行檢修責任,同時亦會向樓宇小業主推介“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及“樓宇管理資助計劃”,以至即將推出的“低層樓宇共同設施臨時資助計劃”,鼓勵籌組管理委員會和設立共同儲備基金,解決當前事件及長遠管理問題,以利開展及進行樓宇共同部分的維修保養。而工務局亦需要發出通告,要求小業主作出維修的工作。而專責小組亦會按實際的情況,適時透過民間社團組織,協助解決滲漏水的問題。 當有關滲漏問題屬私人設施時,土地工務運輸局將發出通告,通知相關利害關係人並督促其履行檢修責任外,亦明確利害關係人因不履行維修工作則需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當確實查明滲漏水問題是涉及非法地把污水排放,土地工務運輸局會對有關個案展開處理非法工程的行政程序。 政府為回應社會訴求,將從提供協調、技術支援、大力宣傳小業主之權責、提供法律訴訟之基本資訊、協助成立管理委員會、推廣“樓宇維修基金”的各項計劃及不斷優化內部程序等舉措,務求全面地協調處理樓宇滲漏水之問題,藉著設立一個可行機制,除了促進小業主與政府合作之外;也促進各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以期逐步提升工作效益,從而邁進完善樓宇管理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