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衛生局回覆議員書面質詢


衛生局表示,將繼續秉持維護市民利益,保障和促進市民健康的態度來嚴謹執行藥劑師註冊申請的審查與核發工作。 衛生局局長李展潤在回覆立法議員高天賜的書面質詢時指出,衛生局前局長在作出第6/SS/2007號批示前已充分聽取「藥劑專業牌照技術委員會」的意見,而「澳門藥劑師學會」代表是其成員,在制定藥劑師專業資格的評審條件上,局方已聽取利害關係專業團體的意見。 衛生局重申,藥劑師職業具有高度專業性和社會責任,藥劑師須履行法定專業責任和義務。法令亦規定包括藥房技術助理在內的藥房員工在行使其藥劑活動時,在職能上是附屬於由藥劑師擔任的技術主管及接收技術主管的有關指示工作。對於質詢中所提及有關申請藥劑師註冊所需遞交的文件及需繳交的申請費用及於案卷不被批准時及歸檔時,已繳交的費用將不予發還,是按法令執行。此外,局方並沒有要求申請人重覆提交已遞交的文件。 另外,李展潤在回覆高天賜議員的另一份書面質詢時指出,關於修改「醫療廣告內容規範」時,已和本澳13個醫療團體代表、17個傳媒機構及廣告公司代表舉行諮詢會,諮詢期為3個月,共收集到8個書面意見及11個口頭意見。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大部份均贊成新的「醫療廣告內容規範」。新修訂的規範並非行政法規,而是一個指引性文件,如業界或公眾對內容有提何意見及建議,局方是採開放的態度。 李展潤指出,醫療資訊涉及非常專門的知識,一般市民未必能單靠廣告內容以作識別,特別是一些醫療技術或診療方法是否適合其自身的情況。因此,在維護公眾利益的前提下,制定相對較為嚴謹的廣告內容規範乃合乎情理;同時,在諮詢會期間,各醫療團體代表均促請局方嚴格規管本地的醫療廣告,故為統一本地及非本地醫療廣告的審批準則,非本地醫療機構同樣禁止刊載。 此外,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在回覆容永恩議員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繼《護士職程制度》後,行政當局正有序檢討衛生範疇包括衛生助理的其他職程,並提出優化及修訂方案。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編號516/III/2008、376/III/2008、551/III/2008。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