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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31)日零時起對曾到江蘇省、福建省、湖南省或重慶巿相關區域採取14天醫學觀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江蘇省、福建省、湖南省及重慶巿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7月31日零時起,所有7月24日或之後曾經到過重慶巿江津區雙福街道、7月25日或之後曾經到過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雙橋街道或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蓮前街道或湖南省株洲市雲龍示範區學林街道且離開該等地方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14 天內曾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在入境時或其他須出示時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

1. 雲南省: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隴川縣;

2. 江蘇省:

  • 宿遷市泗陽縣眾興街道西湖社區;
  • 南京市(全市);
  • 揚州市邗江區雙橋街道(7月25日或之後);

3. 遼寧省:

  • 瀋陽市大東區津橋街道榮樂社區;
  • 大連市甘井子區泉水街道 (7月25日或之後);

4. 四川省:

  • 綿陽市涪城區吳家鎮惠科路1號廠區;
  • 成都巿青羊區光華街道或高新區石羊街道 (7月25日或之後);
  • 宜賓市南溪區南溪街道 (7月25日或之後);

5. 湖南省:

  • 張家界市 (7月17日或之後);
  • 常德市(7月17日或之後);
  • 株洲市雲龍示範區學林街道 (7月25日或之後);

6. 福建省: 廈門市思明區蓮前街道(7月25日或之後);

7. 重慶巿: 江津區雙福街道 (7月24日或之後);

8. 珠海市: 和7月25日珠海市診斷感染者有共同軌跡者。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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