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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道路交通法》講座


為配合特區政府將於今年十月一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法》,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道路交通法》講座,向法律界專業人士及執法部門領導主管詳細介紹該法律的內容。 該《道路交通法》講座於本月廿二日下午假澳門世貿中心蓮花廳舉行,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Marques da Silva、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黃玉葉及法務局法律人員鄭晶平主講。他們將在講座上介紹《道路交通法》的立法目的、貫徹該等目的之革新內容、該法律在空間(公共道路及等同公共道路的道路)及時間上的適用範圍、該法律的整體結構和主要修改、與被廢止的《道路法典》相應規定的比照、該法律的監察及關於行政違法行為及輕微違反程序行政部分的程序規定。 是次講座的對象為司法官、律師、實習律師、執法部門領導及主管人員、各公共行政部門的法律專業人員。講座以粵語及葡語進行,輔以同聲傳譯。 在《道路交通法》生效前,政府各相關部門有序地開展一系列的教育、培訓及宣傳推廣工作。上述講座是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道路交通法》培訓活動之一。在此之前,培訓中心先後舉辦了六班以相關政府部門的專業人員、執法人員和公職司機為對象的培訓課程,共約一千二百人接受了培訓。其中,接受了培訓的執法人員,日後將根據其部門的工作需要繼續開展內部人員的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