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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回覆兩議員書面質詢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傳發表示,本澳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和監控機制,有效保障市民的隱私權及警方合法的進行電話監聽工作,不存在任意監聽電話或超出法律限制等問題,也不可能出現私下監聽。 黃傳發在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司法警察局一直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典》等有關規定,在司法當局嚴格控制及監督下、並在電訊營運商的配合和協助下進行電話監聽工作,此外,局方也有嚴格的具體工作指引。
他又表示,監聽工作如沒有獲得司法當局的審查批准及給予批准令是無法開展。而且,在監聽工作的每個環節也需要隨時接受司法當局的審查和監督;如果沒有滿足相關法律規定的要件而開展電話監聽,除了電話監聽所取得的證據無效外,有關人員需要承擔刑事及紀律責任。 另外,房屋局局長鄭國明在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根據政府公共房屋興建計劃協調小組早前已公佈公屋興建的落實構思,政府有條件五年內逐步興建一萬九千個公共房屋單位。並根據實際需要,適時評估需求,作出相應微調跟進。 他指出,按照初步計劃,屬社會房屋單位約6,000餘個,經濟房單位屋約4,000餘個,待確定供應作社會房屋或經濟房屋則約8,000餘個單位,主要視乎實際需求及變化而定。 鄭國明表示,房屋局在2005及2006年共處理了2,373個經濟房屋競投輪候家團,今年亦將繼續按照總名單上之排序,發函邀約候選家團親臨揀選單位。輪候時間須視乎有關家團所處的排序和房屋供應量。 有關公共房屋的「先租後買計劃」(暫名),政府正積極研究及考察鄰近地區,汲納相關經驗,擬訂一個較符合澳門實際居住需要的方案,現階段仍在深入研究有關計劃。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247/III/ 2007;239/III/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