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邀請國家法官學院及國家檢察官學院的教授來澳主講研討會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於上周四及五(11月27日及28日),一連兩天,假法律改革辦公室演講廳舉行有關“屬人法則”、“打擊洗黑錢犯罪”及“司法官培訓”的研討會,由澳門特區檢察院檢察官、兼專門培訓司法官的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委員米萬英先生擔任研討會主持人,並由國家法官學院及國家檢察官學院的教授及專家應邀來澳擔任主講嘉賓。 上周四(27日)舉行的研討會包括“屬人法則”及“打擊洗黑錢犯罪”兩個講題,培訓對象為特區的司法官、司法官培訓課程實習員、律師、實習律師及公共行政部門的法律人員以及其他人士等,共有六十多人參加。 “屬人法則”專題,由國家法官學院教學部副教授徐繼軍先生主講,內容包括:分析了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在屬人法問題上,特別是在確定當事人的行為能力及權利的適用法律上,採用“國籍標準”與“住所地標準”的傳統分歧、“國籍標準”與“住所地標準”的利弊、因國際商貿日益發展及現代人員頻繁流動而產生的“慣常居所標準”和“與個人生活有較密切聯繫地法”及其優點與局限性,以及各種不同的標準對自然人及法人在屬人法問題上的可適用性。 “打擊洗黑錢犯罪”專題,由國家檢察官學院職務犯罪偵查教研部副教授劉林呐女士主講,內容主要涉及中國針對洗黑錢犯罪的法律制度、偵查制度以及中國與國際社會在打擊洗黑錢犯罪活動方面的合作機制。據介紹,全球每年的洗黑錢資金金額達三萬億美元。中國內地犯罪分子洗黑錢的手段越來越層出不窮,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已發展到利用互聯網進行虛假的物品拍賣活動,又或是透過網上賭博等手段清洗非法獲得的金錢。對於預防和打擊此等犯罪活動,她強調了在完善立法、偵查及檢控機關等多方面工作以及各部門配合的重要性。 以“司法官培訓”為主題的研討會,於上周五(28日)舉行,由國家法官學院教學部副主任梁欣女士以及國家檢察官學院教務部副主任陳昶女士擔任主講嘉賓。她們分別就內地對法官、以及對檢察官的培訓情況──特別是培訓模式及教學方法作出介紹,並與出席會議的其他人員,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教學委員會委員、特區的司法官、司法官培訓課程的教員以及其他人士等進行了親切的交流和互動答問,整個會議歷時逾兩個半小時。是次研討會邀請了國家法官學院和國家檢察官學院的教員來澳,介紹內地司法官的培訓制度、課程的設計和培訓的模式,對於分享他們的教學經驗,並可從中獲得繼續完善本澳司法官培訓工作的啟發頗有裨益。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