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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法》蓮花廳講解會歡迎公眾參加


《勞動關係法》將於明年元旦生效。勞工事務局籲澳門各業勞資雙方,善用時間,在十二月前做好有關勞動關係的安排工作,若需簽訂勞動合同,則應於本年底前簽妥,以迎接法律生效。勞工事務局將於十二月十三日再舉行一場講解會,歡迎各界人士或中小企業參加,有興趣者可於十二月十日前,在辦公時間內致電83999851或傳真28717526與何小姐聯繫,預約留座。 自《勞動關係法》生效後,勞工事務局便著手籌組推廣宣傳該法,並與法務局、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攜手合作,開展一系列的推廣《勞動關係法》活動。由十月份開始,勞工事務局已不斷為本澳的社團工會、公私機構、中小企業及市民公眾舉行有關《勞動關係法》的講解會,反應積極正面,與會者踴躍提出眾多切身問題及對法例的疑問,顯示社會普遍關心《勞動關係法》的生效,亦關注法律對企業自身或個人權益的影響,勞工事務局的人員也逐一回應解答。 勞工事務局認為,儘管現階段公眾對法律的反應是積極,但這只是回應法律實施的首要條件。要使法律發揮效用,必須勞資雙方將心比心配合,並且由資方作主動,重新檢視現行已建立的勞動關係是否配合該法,例如雙方對勞動關係的內容,包括工作條件、報酬薪金、工作時間、超時工作、超時工作補償、假期、缺勤、終止勞動關係等是否清楚明白,尤其是要注意僱主對僱員工作條件的協定不可低於《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對未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資方應按企業的自身情況盡早修改或重訂合同,讓雙方有法可依,減少勞資糾紛。同時,如聘僱是以書面合同形式規範,則應於本年底前簽妥。
勞工事務局指出,社會上現行一些以月薪全包方式,籠統地包括每月工作時間、週假及超時工作的聘僱方法,並不配合即將生效的《勞動關係法》規定,若未能適時完善,將可能誤觸法律規定而需受到處罰。
勞工事務局將於十二月十三日(星期六)假世界貿易中心五樓的蓮花廳再舉行一場講解會,歡迎各界人士或中小企業參加,有興趣者可於十二月十日前,在辦公時間內致電83999851或傳真28717526與何小姐聯繫,預約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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