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國家衛生部與社會文化司簽合作協議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下午,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在北京與國家衛生部簽訂《衛生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關於衛生合作協議》(簡稱《協議》)。 《協議》同意雙方在衛生規劃、醫院管理與醫療服務、衛生法制監督、社區衛生服務、疾病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醫學教育與培訓、健康促進、傳統醫學等領域進行合作,但不限於其他領域的合作開展。《協議》自簽署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若任何一方沒有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協議之意見,則自動延長五年。 《協議》鼓勵和支持兩地的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醫學院校、科研單位和醫院之間在上述領域開展合作,雙方可由指定機構進行具體事宜的商談,並通過簽署相關的合作實施協議,以有效落實各項合作活動及進行定期的回顧。雙方合作的主要方式,包括:訊息交換、人員互訪、學術交流與研討、兩地的醫護人員培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通報和應急合作,以及內地向澳門提供技術諮詢及指導、協助招聘內地醫護專家來澳等。 簽署協議前,國家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與崔世安司長舉行了工作會議,期間崔司長向國家衛生部介紹了澳門流感大流行預防應變統籌小組的工作進展,雙方特別關注兩地傳染病疫情通報機制的暢順。一起出席工作會議還有衛生局局長瞿國英、副局長鄭成業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林松醫生。 當晚,國家衛生部部長高強宴請崔世安司長一行,期間雙方就禽流感疫情的最新發展和防疫措施交換了意見,並對兩地的衛生合作充滿信心和期待。 此外,隨同崔司長出席上述活動的衛生局人員,亦於當日上午九時,出席並由瞿國英局長代表與國家衛生部、香港衛生署簽訂《衛生部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合作機制實施細則》(簡稱《細則》)的儀式。 《細則》的簽署和落實,將進一步完善三地重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和聯防聯動機制,加強三地的公共衛生信息通報和技術合作,不斷提高區域衛生應急聯動能力。其內容詳列以下合作項目和指引,包括:1) 聯繫人、協調人及其職責;2) 信息通報;3) 通報信息的使用和發佈;4) 交流與合作;5) 應急準備;6) 應急處置的協調聯動;7) 經費。 此外,三地衛生部門還詳細討論了《內地-港澳重大傳染病防控聯合應急演練方案(討論稿)》,預計可於今年下半年進行演練。希望通過模擬演練,檢驗三地處理跨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聯合行動模式、信息交流及聯防聯控能力。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