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在回覆議員質詢時,重申絕對尊重新聞自由,不會干預媒體,包括澳門電視台對新聞的處理和發布工作。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在回覆議員吳國昌的書面質詢時指出,為協助傳媒採訪本澳的政府活動和消息,新聞局一直努力不懈為傳媒提供及時和準確的訊息。隨着互聯網的普及,新聞局除積極使用這種新的載體,為傳媒提供更具效率的服務外,近年亦積極透過網站向公眾提供有關政府的訊息,以配合提高施政透明度的方針,例如在網上直播行政長官到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及出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回覆議員質詢的實況。 5月4日行政長官會晤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澳門記者聯會、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澳門傳媒俱樂部及Associação de Imprensa em Língua Portugesa e Inglesa de Macau 5個本澳傳媒組織代表,參與會面的傳媒組織代表,本身亦是本地或外地駐澳的新聞從業員,各方同意可自由報導或轉述會面內容。 新聞局在澳門電視台同意下,派員提取相關的新聞片段,在新聞局網站發放,目的是讓更多公眾直接瞭解特區政府就社會關心的問題的回應,片段已包括了相關回應的全部訊息。 新聞局完全理解澳門電視台須首先製作本身的新聞報導,以確保趕及在主要新聞時段播出,因此在澳門電視台完成本身的新聞報導後,才轉錄有關片段。 另外,新聞局當日亦透過資訊廣播系統向所有傳媒發放新聞稿,並透過網頁讓公眾閱覽。 他表示,為了配合「電子政府」的發展,推動政務電子化,並本着尊重新聞及採訪自由的原則,新聞局由2007年1月起,改變發出社會傳播人員工作證的模式,透過電子資料庫的技術,向政府機關提供本澳各傳媒的記者名單。 在推行新的社會傳播人員證明系統之前,新聞局曾聽取傳媒業界及政府部門的意見,業界普遍同意該項安排。在實施此電子資料庫系統後,新聞局根據傳媒機構提交的記者名單,定期更新資料,方便各政府部門在有需要時,確認記者身份及聯絡記者。 按照國際慣例,記者的專業身份和資格,多由其所屬機構或當地的傳媒專業團體認可,這種做法更能體現新聞自由。 新聞局就有關問題與本地及駐澳傳媒負責人會面時,亦曾建議各傳媒機構可因應本身之需要,向員工發出工作證明,以便執行職務。事實上,本澳一些傳媒工作者在採訪時一直以任職機構發出的工作證作為有效的識別。 對於立法議員的書面質詢,立法會均會將質詢內容及政府回覆全文在其網站上發放,供公眾查閱。 新聞局就行政當局回覆議員的書面質詢的內容撰寫新聞稿,是為了配合特區政府提高施政透明度的方針,並讓公眾有多一種渠道,了解政府的政策及相關訊息。 新聞局所撰寫之新聞稿,除透過資訊廣播系統向傳媒發放外,並會同步上載至特區政府入口網站及新聞局網頁,讓身處本澳或境外的人士,皆能獲得有關本澳的訊息。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262/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