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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掌握基本法,提升社會和諧


行政長官何厚鏵今(三十一)日表示,基本法是特區發展的基石,和諧是特區實現長治久安的條件,因此澳人應全面掌握基本法的真髓,不斷提升社會和諧的層次和素質。 何厚鏵上午出席了“基本法: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保障”學術研討會,致辭時強調,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國當前的一個重大課題,亦是任何社會得以不斷發展的必然條件;基本法規範了“一國兩制”的涵義,在其具憲制性的保障下,兩種制度在一個主權國家內共存共榮,這成為了澳門特區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前提和出發點。 他認為,澳門特區在新形勢和新挑戰下,有很多問題還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在探索中進一步發展,對此我們需要妥善處理好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不斷消除不和諧因素,提高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 他進一步指出,在一些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戰略性的問題上,更要開展調查研究,加強分析,為構建澳門特區的社會和諧提供有力而科學的保證,為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提供必要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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