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於《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第二階段中有關信息技術服務的擴大開放措施,本地從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的企業可按照內地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參加內地所訂定的資質認證。 有鑑於兩地營商環境不同,澳門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在與內地信息產業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的磋商的過程中,要求對澳門的實際情況作出考慮,而信息產業部最終同意在香港的放寬條件上對澳門的相關企業在准入條件方面給予更優惠的處理,為澳門的企業創造條件,先進入後整固。 爲了方便本澳業界申請有關的資質認證,信息産業部决定爲澳門特別行政區企業參加內地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設立為期1年的過渡期,由2006年4月1日起至2007年3月31日止。期內本地企業的資質認證申請,將在資質評定條件上獲適當放寬。本澳合資格且有興趣進入內地市場的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提供者争取在這一年內,可充份利用這些優惠條件,盡快申請內地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的資格。 同時,為提高本地相關業界對內地的資質認證等事宜的認識及向業界提供協助,方便澳門企業進行有關的資質認證,澳門特區政府已推薦澳門生産力暨科技轉移中心負責協調有關資質認證的評審事宜,初期會與內地的賽寶認證中心合辦一些課程及為資質認證工作提供適當的協助。 澳門的服務提供者在向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取得《澳門服務提供者證明書》後,便可按照相關的規定,在本澳申請內地的資質認證。而合資格的澳門企業單位可在取得資質證書後到內地去投標進行相關的工程建設。 有關本澳的信息技術服務業界申請內地資質認證的程序及放寬條件等詳細資料,可查閱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網站 www.gdtti.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