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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與法律改革辦公室合辦關於修訂澳門《商法典》工作的研討會及工作坊


澳門的經濟近年來急速發展,生效至今逾七年的澳門《商法典》,雖曾於2000年作少許的修改,但政府認為有必要對法典作出適當的修訂及完善,以配合商業發展的需求。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及法律改革辦公室已於三月十六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向公眾展示修訂《商法典》諮詢文件及解釋有關的諮詢程序。為了更好地完成該法典的修訂工作,特區政府的相關部門適時舉辦研討會及工作坊等活動,冀能從中汲取值得借鏡的經驗。 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法律改革辦公室合辦的“關於修訂澳門《商法典》工作的研討會”及“修訂《商法典》工作坊”於本月廿八日至三十日期間舉行,邀請來自不同法律體制、享譽國際的、包括內地、葡萄牙、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專家擔任主講嘉賓,以不同角度就澳門《商法典》的修改作公開諮詢時遇到的問題作出探討。 “關於修訂澳門《商法典》工作的研討會”於本月廿九日假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舉行,對象為司法官、政府部門的法律人員、律師及實習律師。該研討會分三場進行,每場結束後均安排時間討論,讓參加者與主講者有機會交流。第一場的議題是在公司法中引進公司治理的規定,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劉俊海教授、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João Calvão da Silva教授、葡萄牙里斯本大學法學院Eduardo Vera Cruz Pinto教授及香港大學法學院吳世學副教授主講;第二場的議題是單一股東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及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由澳門大學法學院Augusto Teixeira Garcia副教授、上海華東政法學院顧功耘教授及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Filipe Cassiano dos Santos主講;第三場的議題是建立公司集團法律制度的需要,由葡萄牙里斯本大學法學院António Menezes Cordeiro教授、廣州中山大學法學院于海涌副教授及澳門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馮文莊法官主講。研討會以普通話、廣東話及葡語進行,並輔以中葡雙語同聲傳譯。 修訂《商法典》工作坊”於本月廿八日及三十日假法律改革辦公室多功能會議廳舉行,對象以參與法律改革工作的法律專業人士為主。該工作坊由應邀出席上述研討會的大學教授及副教授主講,討論課題包括公司治理、一人有限公司、公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銷除、補充資本合同及附屬給付等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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