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表示,設立分層建築物管理註冊制度的目的主要為規範管理公司及管理員的行為,優化物業管理的專業水準。該法規草案已接近完成,並計劃短期內公開諮詢。 就立法議員梁慶庭提出物業管理專業化的書面質詢,房屋局局長鄭國明在回覆中表示,在新制度下管理公司及管理員須獲得由房屋局發出的註冊制度證明書,申請條件包括公司資本額及繳交保證金等,同時亦須設有一名專業技術人員,方可從事物業管理服務。 鄭國明表示,為使制度推出時行業具備此等人力,當局已展開輔助行業培訓工作,如去年與勞工局合辦「第一期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課程內容包括物業管理運作、樓宇設施及維修保養、顧客服務和品質管理等。第一期學員主要為物業管理公司現職主管人員,共40多人,並將於今年結業。第二期課程已於4月開課。 他指出,為鼓勵行業配合人員培訓,當局資助部分費用,並按需要加強有關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