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登記法》已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五日生效,新法優化了澳門特區的選民登記制度,為循序漸進發展民主政制奠下基礎。二零零九年的立法會選舉選民登記截止日期為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限期前登記的市民,才有資格於明年的選舉中行使投票權。 為宣傳推廣《選民登記法》,法務局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早上在東南學校舉行“《選民登記法》及預防犯罪”講座,為該校初一至高三的學生講解《選民登記法》以及青少年犯罪問題。 講座由法務局法律人員梁芷娟主講,參與講座的學生合共七百七十人,講者首先介紹《選民登記法》的內容,講解選民登記的資格,同時提醒年滿十八歲的學生盡早進行選民登記,體現公民權利,並指出年滿十七歲的學生,可在法定代理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下,或遞交由法定代理人簽署的同意書,辦理提前選民登記。提前進行選民登記的學生,在他們年滿十八歲後,即自動成為確定選民。講者並提醒學生必須親自前往行政暨公職局或指定選民登記地點進行選民登記,不可委託他人代辦。講者又向學生介紹選民登記的不法行為和犯罪,包括故意作出超過一次的選民登記、為作選民登記而故意作虛假聲明、接受利益作選民登記並答應投票意向等等。 除《選民登記法》外,講者亦與學生探討青少年犯罪問題,透過常見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與學生分析他們容易犯上的違法行為,例如在互聯網上公然教唆犯罪、非法拍攝他人照片並上載至互聯網、傷人罪等等,藉此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 法務局法律推廣廳自一九九六年起開始派出法律人員到本澳不同中學舉辦講座,進行法律宣傳教育,讓學生由淺入深吸收法律知識,達至知法守法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