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個月大男嬰陳浩彬因腦部嚴重受創致死事件,男嬰的父母日前舉行記者招待會,指“醫生診斷錯誤引致小生命失救”,把嬰兒死亡的責任推向當時曾全力搶救其子的醫務人員。有關醫務人員認爲與事實不乎,嬰兒的致死原因是腦部嚴重受創。 當日參與搶救患兒的醫務人員指出,2月28日患兒因懷疑外傷被救護車送到兒科急診救治。經兒科醫生詳細檢查後,發現患兒嚴重腦水腫、少量腦硬膜下血腫、兩眼底嚴重出血;有原發性腦幹受損;但並無發現體表外傷,臨床高度懷疑屬於“嬰兒搖晃綜合徵”。患兒入院後處於深度昏迷,無自主呼吸,雖然兒科醫務人員已盡全力救治,但因患兒腦部嚴重受創,以現代的醫療技術是無法逆轉的,更排除了施手術的可行性。 根據患兒的症狀,醫務人員懷疑其並非單純由家中椅子摔下所造成,並非普通的意外。鑑於患兒傷情可疑,醫務人員有責任通知警方作跟進調查。“嬰兒搖晃綜合徵”的形成原因很複雜,醫務人員根據專業知識和義務作出判斷及通知警方。至於男嬰腦部嚴重受創的原因,則交由警方進行深入調查。值得強調的是,在報警的同時,醫護人員亦對男嬰進行全力搶救,並全力配合各種可行的治療方案。否則,以男嬰的傷情,是無法維持一個多月時間的。兒科採取的治療方案係根據患兒腦部受創情況制定,不受其致傷原因所影響。另一方面,法醫的意見亦顯示死因係暴力導致的顱内損傷,與兒科的意見並無抵觸。曾參加會診的鏡湖醫院和科大醫院的醫生也表示,仁伯爵綜合醫院兒科對該位患兒的處理已盡力。院方雖然很同情男嬰的家人並已致函慰問,但認爲不能容忍任何人爲了推卸自己應負的責任而顛倒是非黑白,誣衊醫務人員,故此也支持兒科的醫務人員澄清上述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