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今(廿五)日表示,特區政府將持續根據實際需要,按既定程序分階段修訂及完善公職法律制度,令所有公職人員在公平的條件下,在公職生涯中繼續有晉升前景。 陳麗敏向傳媒介紹了今年修訂公職法律制度的多項工作。其中,一般職程、保安職程、衛生護理職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等的修訂法案可望於今年內提出及進入立法程序。此外,涉及公職人員評核制度的獎勵計劃,預計在上半年推出。在完成修訂一般職程制度後,將按相同原則修訂特別職程制度。 一般職程制度方面,她表示,現時有一定數目的公務員在多年前已晉升至所屬職程內最高職級和最高職階,當局建議按實際需要,透過如擴寬職級等措施,並清晰訂明所有涉及晉升和晉階的規定及條件,使其繼續擁有晉升前景。她強調,晉升條件不僅考慮學歷程度,還包括經驗、培訓等要求。 她指出,公積金制度令所有公務員享有離職保障,當局認為有條件透過修訂一般職程制度,逐步統一以編制內及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的公務人員晉升制度,解決現存的一些不公平現象。當局亦考慮統一現行的各種合同制度。 至於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方面,調整及修訂的內容將涉及多方面,其中包括設立問責制度、人員調動以及解決代任制度的問題等。被問及有傳領導主管將獲加薪百分之五十,陳麗敏指出,有關通則仍在修訂中,因此不明白為何外界已傳出具體的增幅。 另外,對於公職人員表達訴求的方式,陳麗敏表示,特區政府提供了充分的渠道予公務員發表意見、提出訴求,包括近日開通的公務員網站等,已創造條件加強上下級溝通;本澳法律也賦予市民以各種合理方式表達訴求的權利,當局完全尊重所有在依法、不影響社會秩序的情況下進行的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