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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委任舊區重整諮委會成員


最新一期的特區公報刊登第438/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成員共四十七人。 按有關規定,「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由運輸工務司司長委任的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代表、以及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其他政府部門代表(不超過十人)、專業人士及社會人士(不超過四十人)。 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包括政府部門代表:法務局張永春、民政總署譚偉文、旅遊局白文浩、文化局陳澤成、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鄭華峰、房屋局譚光民、物業登記局梁美玲;專業人士及社會人士:黃如楷、馬若龍、崔世平、黃顯輝、石立炘、梁竟成、馬秀立、簡焯坤、唐錫根、梁文耀、陳滿鋒、蔡田田、劉永誠、余健楚、梁蔭沖、鍾小健、畢明、陳榮林、吳坤林、蘇香玫、彭為錦、梁慶球、馮金水、羅杏冰、黃耀球、陳健英、林細妹、吳雲仙、黃健中、周介之、廖冠芝、劉本立、關鋒、陳樹榮、鄭國強、余榮讓、林玉鳳、黃中原、呂國民、蘇文欣。 同時,運輸工務司司長已委出該辦公室代表黃振東擔任委員會成員。 為了逐步提高澳門市民的綜合生活素質,進一步改善商戶的營商環境,善用土地資源,提升本澳整體的旅遊城市形象,推動各城區的協調發展,政府將積極有序地推動本澳的舊區重整工作。 委員會的職能是就舊區重整的各項問題收集社會不同階層的意見,作出評估并提出建議供政府及相關的機構參考。委員會可設立顧問職務,直接協助主席,並可按工作需要設立專責工作小組,就具體的問題進行研究及向主席提交意見書;亦可邀請被認為對履行其有關職責合適,但在委員會內並無代表之公共或私人實體參加會議,又或向其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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