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馮炳權函覆立法議員關翠杏就設立欠薪墊支基金的書面質詢。 馮炳權指出,設立欠薪墊支基金的法案草稿在2006年初已提出第一個版本,法案牽涉到因受僱而產生的欠薪等賠償由社會保障基金脫離出來,由獨立的欠薪墊支基金處理,以盡量完善第58/93/M號法令第二章第五節「因工作關係所引起的債權」。 同時,為增強法規的可操作性,以及考慮「勞動關係法」的修改對欠薪墊支的影響,因此在法規草擬及審理階段,進行更深入的諮詢,並因應經濟環境的轉變,考慮在該法規內增加對外地僱員保障的內容。 他透露,「因工作關係所引起的債權」由實施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共墊支約6,955萬澳門元,歷年代位收回的墊支金額約92萬澳門元。社保基金將繼續努力,按照法定的程序透過法院追收墊支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