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商務部與海關總署聯合發佈公告,已於本月一日起執行禁止天然砂出口管理措施。但為支持澳門發展,豁免對澳門的限制,本澳天然砂用戶可向經濟局申請《天然砂進口最終用戶證明書》,以作為向內地辦理天然砂出口的依據。
經濟局為使業界人士更清晰瞭解相關申請手續細則,特定於本月八日(星期四)下午三時正於新口岸上海街中華總商會大廈七樓生產力中心總辦事處演講廳舉行解釋會,敬希有興趣人士屆時出席。
有關詳請,可向羅保博士街1-3號2樓經濟局綜合接待中心查詢,並電話聯絡鄭先生/馮小姐(5972 602 / 615)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