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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加價須具充分理據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表示,巴士公司如有意提出加價申請,必須遵守專營合約的要件規定,具備充分的理據支持,再經由行政當局的綜合評估與分析,經審慎考慮後,才有最終決定。 賈利安在回覆議員高天賜書面質詢時表示,由於本澳的人行道一般較狹窄及巴士站為多路線式的運作模式,限制了乘客排隊圍欄的設置。但當局會繼續研究切合本地區實際客觀環境的排隊輔助設施,在條件許可下,適當加設輪候欄以便利市民。與此同時,還會加派外勤人員在各大巴士站教導和維持乘車秩序,以提高巴士使用者的排隊意識。 至於兩家公共巴士公司的營運線路准許及車資收費核准,根據現行集體道路運輸公共服務承批合同的規定,必須向行政當局提交申請,經審批後,方可實施執行。他表示,為評估澳門夜間巴士服務的具體需求情況,當局早前與學術機構合作,進行了一項調查研究,所得數據資料,將有助下一階段的工作開展。 賈利安指出,現時兩家公共巴士公司並沒有輸入外地職業司機。巴士司機的聘用須受相關法例的規管,而且在權益方面,亦受到現行法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