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2009年度文化社團活動資助將於本年10月3至6日接受申請。凡已在政府部門註冊登記的非牟利文化社團均可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及《2009年度計劃資助申請須知》等有關文件,可在文化局網頁下載www.icm.gov.mo/association。
文化局每年對澳門的文化社團提供資助,鼓勵及支持民間團體展開藝術及文化活動,近年在文學、視覺藝術、音樂、舞蹈、戲劇、粵劇曲藝、學術研究等方面都有顯著的發展,期望通過發揚文化團體的積極性及民間組織的集體智慧,推動本澳文化事業的蓬勃發展,並使澳門居民的文化生活日益多姿多彩,提昇澳門的文化城市形象。 為更有效地運用資助預算,具備以下條件的計劃將可獲優先考慮及重點資助:鼓勵本地文化藝術創作、開展有創意和具開拓性的文化藝術活動;普及藝術教育、開展多樣性及深入社區的巡迴式藝術教育活動;鼓勵及開展澳門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及澳門歷史的研究;推廣澳門文化遺產及文物知識、加強文化遺產的保護及教育工作、增強社會各界對保護文化遺產的關注及支持;促進澳門中西文化均衡及和諧發展、提昇澳門的文化城市形象、進一步提高本地市民文化藝術水平;實行演出售票制,有助培養及推動本地文化消費市場者。 活動資助申請日期由10月3日至6日,每日下午1時至7時,申請者須將表格及有關資料一併遞交至塔石藝文館(地址:荷蘭園大馬路95號,電話:2852 2003)。逾期遞交、欠缺資料或未能於截止日期前補交有關文件者,申請將不被列為年度資助考慮。查詢可致電8399 6626或8399 6609與文化活動廳何小姐或阮小姐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