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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法律及法規”課程


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合作項目──“水質保護法律及法規”課程,將於一月十九日至二月一日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行。 課程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和澳門歐洲研究學會聯合舉辦。中國武漢大學法學院杜群教授和澳門大學法學院Paulo Canelas de Castro副教授應邀擔任課程導師。 課程為期十天,主要對象為法學士及相關範疇的專業人員。該課程將探討的兩個主題為“國際水法範式的轉變?── 環球、地區及當地標準”及“中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法律發展和改革”。 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之合作項目,包括是次的課程在內,是以“鞏固澳門的法律制度”為主要目的。此合作項目的實施已進入第五年,亦是最後一年,將持續至二00七年二月底。項目的總預算為1,980,000 歐元,由歐盟與澳門特區平均分擔。 該合作項目的總體協調工作由國際法事務辦公室負責,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不同機構配合活動的組織工作,除了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之外,還有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法務局、經濟局和歐洲研究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