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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粵澳口岸出入境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第123/A/SS/2021號公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自明(10)日6:00起,經粵澳口岸出入境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經其他口岸出入境人員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要求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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