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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持高等院校不斷提升教學素質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支持高等院校不斷提升教學素質,以靈活、具啟發性的教學方法,加強包括法律課程學生在內,所有學生的知識和能力;同時,根據第11/91/M號法令《高等教育法》,政府須尊重和確保高等院校在編製教學計劃和學科大綱等方面的自主權。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已致函向本澳兩所開設法律課程的高等院校,就提升法學士學位課程學生的質素諮詢意見。澳門大學稱該校法學院一直非常注重教學質量,除盡量聘請勝任和高水平的教員,及在學生招收和畢業方面嚴格把關外,也重視學生中葡雙語能力的培養,並致力提高學生理論結合實際的能力。澳門科技大學認為,設置法學課程時,既要按照澳門社會的現實需求,也須考慮澳門將來發展參與地區和世界性競爭的需要,並建議不宜只採用本澳個別傳統法學教育模式或課程來培養本地法律人才。 就法學士學位課程的實習安排,回覆中提及,澳門大學認同須加強學生的實務知識和能力,並已建成模擬法庭,規定學生在學習期間必須至少參加兩次模擬審判活動,並在學習的最後一年安排兩至三星期到法院、檢察院和律師事務所觀察學習;而科技大學也擬修訂法律課程的教學計劃,規定實習為必修料,並會聯繫各司法機關接受其學生進行實習,同時,也計劃與澳門律師公會洽商進行實習安排。 陳麗敏表示,就有關“司法官入職培訓”和“司法文員任職資格課程入學試”,或其他相關培訓活動的安排事宜,是由執行機關與司法機關有系統地協調溝通而進行的。司法機關、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以及其他具權限的行政機關之間一直保持緊密的溝通,本著積極務實的態度,依照法律的規定開展相關的開考工作。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613/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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