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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絕不容許非法圈地及霸佔公地


土地工務運輸局賈利安局長表示,政府一直關注離島居民的生活,政府會以實事求是的方式,按現行法例的規定,讓在特區成立之前已經在離島涉及沙紙契地段上居住的人士,可以繼續在原來的地方居住。 土地工務運輸局今日(七月九日)接見一行約十多人的九澳和黑沙村等居民,賈利安局長表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除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已依法確認的私有土地外,屬於國家所有,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使用或開發,其收入全部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支配。” 按回歸前在澳門生效的法例,沙紙契並非土地所有權的有效證明文件。因此,回歸後,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的規定,不會承認沙紙契是土地所有權的有效證明文件,因為特區境內的土地屬國家所有。再者,終審法院在二零零六年作出的裁判亦清楚指明,在特區成立前未獲依法確認為私有的特區土地,在特區成立後均屬國家所有;特區成立後,不能通過司法裁判確認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或利用權為私有,無論有關訴訟是在特區成立之前還是之後提起的。 賈利安強調,政府一直關注離島居民的生活,對於特區成立前已在離島涉及沙紙契地段上居住的人士,政府會以實事求是的方式,按現行法例的規定,讓他們可繼續原來地方居住。 但特區政府絕不容許非法圈地、霸佔公地並破壞山體、阻礙政府護林工作,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等行為;尤其是在風季期間,該等霸地行為將會危害廣大居民安全,政府定會嚴加打擊,該等人士不能以個人利益凌駕於法律之上,凌駕於公共利益,妄顧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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