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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推打擊販賣人口單張


經常聽見有人在六七十年代被“賣豬仔”到南洋做苦工,當時的父母也會叮囑小孩上街要小心,不然會被壞人捉去“賣豬仔”。究竟“賣豬仔”這種人口販賣的情況在現今社會是否仍然存在?根據資料顯示,現時世界各地仍有發生販賣人口的犯罪案件,這種犯罪通常具有跨國性。澳門特別行政區為此制定了《打擊販賣人口犯罪》的第6/2008號法律,以杜絕任何販賣人口的情況在本澳發生。 為配合並有效打擊販賣人口的跨國性犯罪活動,由本月廿四日起,對販賣人口活動加重處罰,即如:販賣成人及兒童作強迫性勞動、賣淫、切除人體器官出售等的個人或組織均屬犯罪。為讓居民對“打擊販賣人口犯罪”的法律有更清晰的瞭解,法務局特別印製“打擊販賣人口”單張,以配合有關法律的推行。單張分有中、葡、英文版,內容包括認識販賣人口的真正目的,對不同犯罪的相應處罰,並簡單介紹政府當局對受害人的保護等措施。 居民如對單張有興趣,可於下列地點索取:司法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及各邊境站、法務局法律訊息站、婦聯總會(婦聯大廈二樓)及轄下各中心、台山街總大樓及轄下各中心、澳門明愛轄下各服務單位等。另外,亦可於法務局網站www.dsaj.gov.mo下載。 法律訊息站設於本澳多個地點,包括各衛生中心、仁伯爵綜合醫院、民事登記局、物業登記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各公證署、財政局、身份證明局、郵政局、澳門大學、理工大學、成人教育中心、氹仔教育活動中心、電力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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