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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就氹仔碼頭、聘用外僱法案及治安狀況回覆議員質詢


港務局、勞工事務局和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分別回覆立法議員就氹仔碼頭、《規範聘用外地僱員的原則》法案及本澳治安的書面質詢。 港務局局長黃穗文回覆議員陳明金時指出,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僅設有三個泊位,在客觀條件所限下未能容納所有申請者進駐經營。另外,目前共有6間公司向特區政府申請使用正在建造中的氹仔永久客運碼頭,以經營澳門與外地間的海上客運航線;就此,特區政府將以公平、公正的原則審查各項申請,並會考慮和綜合評估各申請者具備的營運經驗、船隊質素、安全管理、航運計劃等因素,以確保經營公司有能力提供並維持優質和安全的高速客船營運服務。 關於香港西北航運快線有限公司申請開辦澳門與香港屯門間的海上航線,黃穗文表示,基於外港客運碼頭承接能力之限制,當局不批准該公司使用外港碼頭開辦航線;至於該公司使用氹仔永久碼頭的申請,已聯同其他申請個案一併納入評審名單內,有待進一步處理。 勞工局局長孫家雄回覆議員梁玉華時表示,為了從法律上進一步完善聘用外地僱員的申請與審批程序,加強對違規者的處罰,並更好地監管、規範聘用外地僱員及有關問題,以回應澳門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需要,特區政府廣泛聽取各界意見後,草擬了《規範聘用外地僱員的原則》法案。行政會已完成討論該法案,並已送交立法會。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傳發回覆議員梁慶庭時表示,保安當局一直積極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切實預防和打擊犯罪,其中,嚴重刑事犯罪的案發率逐年下降。同時,針對盜竊、吸毒、詐騙等各種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輕微罪案數量增加的情況,警方迅速調整策略,調動警力,加強對輕微案件的預防和打擊,尤其重視通過推動社區警務策略,及時發佈犯罪訊息和警情通告,傳遞警民合作、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當局亦一如既往積極和各街坊會、工聯等各界社團、學校、各大廈的業主會和管理公司等加強溝通,以預防犯罪。 他表示,根據2008年的施政方針,警方將在進一步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和有組織犯罪的前提下,重點加強對博彩場所、旅遊點及案件多發地點的監控,進一步完善情報資料庫,遏止或減少有關犯罪的發生。其中,司法警察局將不斷強化刑事偵查人員和刑事技術人員的能力,並進一步推動科技強警的進度。 警方亦將進一步完善各種合作機制,加強與周邊地區警方的全方位合作,有效遏止和打擊跨境有組織犯罪,對於外地來澳的犯罪人士,除進行刑事檢舉外,亦會採取禁止入境措施、警務通報機制等方式作出阻遏。 電子監測系統方面,除機場範圍已正由民航局主導在機場及周邊設置新的視像監察系統外,其他本澳各治安重點、主要交通路口、博彩場所及旅遊景點等人流集中的地方,正由警察總局協調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為安裝適量的電子監察系統向有關部門提供意見。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646/III/2007、617/III/2007、27/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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