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何厚鏵今(4)日上午出席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他致詞時表示,基本法的全面實施,使特區十年建設的成功,獲得了極其重要、無可代替的制度保障,也由於這一保障,才能解決或紓緩在特區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難。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國務委員劉延東、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以及特區政府多名主要官員出席了座談會。 行政長官致詞時表示:「十年來,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行使特區的行政管理權,決定政府政策,發佈行政命令,制定行政法規。向立法會提出法案和議案,並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促成有關事務的立法,以及澳門原有法律的修訂。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維護私有財產權和自由經濟制度,維護自由開放的文化和社會事務,在中央政府授權之下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 他指出,十年來,根據基本法的規定,特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充分行使了立法權,特區的司法機關——各級法院和檢察院,充分行使了獨立的審判權和檢察權,特區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得到完全的落實。 何厚鏵認為,基本法的成功實施首要是國家毫無保留的全力支援;第二,基本法擁有廣泛和深厚的民意基礎;第三,基本法為特區設計了一個和諧的政治體制,它反過來讓基本法得以在一個和諧的環境中順利實施;第四,特區成立十年以來,在民間團體的積極推動和配合之下,特區政府持續進行基本法的宣傳推廣,使基本法的觀念逐步成爲特區社會政治意識的重要一環,對於基本法的成功實施,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第五,特區法律專業人員的努力,使基本法的實施,能夠保持專業的質量,保證了實施的順利與成功;第六,基本法在“一國兩制”的宏大視野上,兼顧了澳門歷史延續性和時代開拓性的統一,特區發展循序漸進的現實性和長遠目標的理想性的統一,國家民族的整體福祉和特區個體福祉的統一。 他表示,十年來,在中央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全力支持下,在全體澳門居民的共同努力下,特區政府立足於基本法,依法施政,取得一定的成績。但是,施政仍然存在不少不足之處,在部分施政領域,甚至曾經出現過較大的失誤。何厚鏵認爲,這是基於對基本法的掌握,對基本法立法原意、立法精神的理解有欠全面和準確,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 他深信,未來的特區政府一定能以更高的智慧,更強的能力,貫徹基本法於施政之中,促進基本法在特區的實施達到更加成功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