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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逐步推動全面落實公共部門節約能源計劃


特區政府近年不斷採取各種政策及措施,大力推廣能源效益和節約能源,以逐步建立制度和改變用能習慣,持續提升節能意識,建設節約型的社會。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質詢時表示,特政府2007年7月開始在公共部門內進行「公共門/機構能源效益及節約能源計劃」,在2008年為58個部門的63個試點設定5%的節能降耗目標,計劃實施半年後,由2008年下半年,平均節能降耗達到4.4%,符合目標的基本要求。 她表示,2009年節能計劃進一步以財政局、印務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和燃料安全委員會作為試點,全面實行能源管理機制,執行能源管理措施。特區政府將在總結試點的基礎上,未來逐步推進和全面落實公共部門 / 機構的能源效益和節約能源計劃,務求對社會起示範的作用。同時,政府亦積極開展部門內的節能宣傳及制訂內部指引。 除了節能外,「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通過與部門的合作進行節水工作,針對一些提供康體服務的場館及公共工程上進行用水設備的更新、或對正在使用的器具進行評估。 另外,陳麗敏在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質詢時表示,面對公共事業服務的快速增長需求,特區政府藉着公共事業專營權期滿的時機,掌握主導,作出改革,以確保與民生息息相關的公共事業有安全、穩定和可靠的服務。 她指出,由於澳門作為一個外向依賴型的地區,多項公共事業如水、電力、天然氣均依靠內地的幫助及支援,有一些環節已非專營公司能參與解決,政府層面上必須加大參與及協調方能應付。 陳麗敏又表示,面對工作專業化日益迫切的需求,特區政府致力強化各部門相互間的協調,以確保達致特區整體的戰略目標和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622/III/2009以及800/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