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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兩地簽署有關《港澳居民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出境及互免填報入出境申報表協議》


為進一步簡化港澳居民往返兩地的出入境手續,港澳兩地特區政府就互相給予對方居民出入境相關便利方面達成共識,於今天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香港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出境及互免填報入出境申報表協議》,這標誌著港澳兩地在出入境事務方面的合作進入新的階段。 一、便利措施
協議體現了對等互惠的原則,澳門居民入境香港有以下的便利: (一) 合資格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可持有效的智能卡式《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訪客身份進出香港,毋須出示其他旅行證件或填寫入出境申報表;
(二) 年滿11歲的合資格澳門永久性居民透過自願、預先登記的方式,可持有效的智能卡式《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使用自助過關通道(e-道)入出境香港。 註︰上述人士入境時會獲發打印的入境記錄紙,應妥善保存,並在港方的執法人員要求時出示。遺失入境記錄紙不會影響在香港的逗留條件、逗留期限及出境安排,如需補領,可往位於香港灣仔的入境事務大樓的入境事務處延期逗留組辦理。 二、關於需預先取得簽證才可入境香港的人士 根據香港特區現時的入境條例,個別國家的公民,須預先取得簽證方可入境香港特別行政區,故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上述人士須經香港入境事務處預先審核獲批後,才能享有上述便利。身份證明局將會把有關資料送香港入境事務處作預先審核,並將審核結果通知當事人。現時,未經審核的上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共有約126人。 三 使用自助過關通道(e-道)入出境香港須預先登記 年滿11歲的合資格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可透過自願、預先登記的方式,持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選擇自助過關通道(e-道)入出境香港。 (一) a) 年滿18歲的合資格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可親往香港入境事務處設在香港上環信德中心港澳客輪碼頭的登記處(位於入境大堂辦理入境手續之前的區域)或尖沙咀中國客運碼頭的登記處(位於入境大堂辦理入境手續之後的區域)辦理預先登記手續,成功登記後15分鐘即可使用自助過關通道(e-道)入出境香港。 b) 為方便上述人士,身份證明局在中華廣場地下大堂、外港客運碼頭離境大堂及氹仔臨時客運碼頭離境大堂設有自助服務機讓上述人士自行預先登記。在實施使用自助服務機預先登記的初期,身份證明局將於辦公時間派出工作人員協助申請人。
經申請人的同意,身份證明局會將在自助服務機登記時從申請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晶片中讀取的身份證編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發出日期、有效日期、樣貌、及經自助服務機採集的指紋特徵的編碼經過加密和數碼簽署的程序後,透過安全的網絡傳送交香港入境事務處。此外,上述數據不會儲存於自助服務機,而是經加密後通過數據線直接儲存於身份證明局的伺服器。
一般情況下,於自助服務機成功登記約五個工作天後,即可使用自助過關通道(e-道)入出境香港。 (二) 年滿11歲未滿18歲的合資格人士須連同父母一方或監護人親往香港上環信德中心港澳客輪碼頭或尖沙咀中國客運碼頭的香港入境事務處登記處辦理預先登記手續,成功登記後15分鐘即可使用自助過關通道(e-道)入出境香港。上述人士申請時須出示下列文件正本︰
1. 申請人及陪同申請人辦理預先登記手續的父親或母親或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2. 申請人出生證明文件;
3. 如由監護人陪同登記,須出示有關行使親權或監護權的證明文件(如證明文件只有葡文版本,須出示中文或英文譯本)。 (三) 如需取消自助過關通道(e-道)的登記,須親往香港特別行政區出入境口岸提出申請。 四 便利措施實施的時間和出入境口岸 免除填寫入出境申報表的措施將在香港所有口岸同時實施,合資格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請使用標示着“澳門居民”的櫃台辦理入出境香港的手續 。由於設備、設施等因素,自助過關通道(e-道)將分階段在香港各出入境口岸實施,首階段可使用自助過關通道(e-道)的口岸包括香港上環信德中心港澳客輪碼頭及尖沙咀中國客運碼頭。以上兩項措施將在今年12月10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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