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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辦公室回覆議員書面質詢


行政長官辦公室經聽取檢察院的意見後,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 回覆指出:「根據司法機關的公開訊息,雖然歐文龍案件的主要刑事程序已告完結,但目前尚有多宗相關刑事案件仍在審理中,司法程序並未完成。為維護特區法治,確保司法獨立、司法公正、司法保密的基本原則,行政長官不宜對正在進行的相關刑事司法程序作出任何評論。」 「正如本辦公室曾指出的,行政授權是澳門政府一直採用的正常行政行為。作為特區政府的首長,行政長官在法律規範之下授權司級官員執行公務,並側重於從政治方面考慮和作出相關決定,而獲授權之官員則在行政程序上,具體推進和監管工作,並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同時,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罪責自負原則,任何犯罪均只能由犯罪者本人承擔刑事責任。歐文龍案件亦並無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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